政治体系

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区域百科 · 共 7 条

政治体制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,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「一国两制」。行政管理权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,行政长官为特别行政区首长。

行政长官

李家超

数据时点
2026-10

特别行政区首长

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,中央人民政府任命

行政长官

行政机关

特别行政区政府(政务司、财政司、律政司及各决策局)

立法机关

行使立法、财政审批与监督职能

立法会

司法机关

各级法院(终审法院为最高上诉法院)

区级

18 个分区

共 条
18

版图与合规说明

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,不作为独立国家。

免责声明

制度与机构信息取自公开资料;在任职务标注核验时间。新闻条目为结构化示例。

地球沙盘

全球地缘档案 · 三维矢量地球 · 区域数字沙盘

可交互的三维矢量地球,覆盖全球国家与地区;逐级放大可进入区域数字沙盘。中国版图采用含南海诸岛的合规数据,提供区域的政治体系、政党、人物、新闻与电视台等结构化档案。

基于 Nuxt 4 · Vue 3 · Three.js WebGPU 构建

合规说明

中国版图采用含南海诸岛的合规数据渲染;台湾、香港、澳门一律归属中国,不作为独立国家。中国以外地区的边界表示不代表中国官方立场。

© 2026 地球沙盘Nuxt 4 · Vue 3 · Three.js WebGPU · WebGL 2 fallback